快事之二,发现好文字。本以为找到了好文字,便可静心欣赏,虽不求甚解,至少故事主配角都该见个面,问候一声,不料被另一群人吸引了过去。
在找《围城》时,先去了在Bras Basah的大众书局。服务台的小姐经过一番努力后,还是决定搬救兵。在等待救兵时,我信手翻了翻柜台上琳琅满目的brochures, 无意间看到了一份书的介绍,书名是《爱的历史》,翻译自Nicole Krauss的《The history of love》。当时没有细读,只是觉得brochure设计的很好,简单素雅,便收了一本。
在解决了《围城》后,便去Mac休息双脚,慰劳肠胃。吃东西时看书的习惯依然没改,本想直接进入《围城》,但又担心可乐或辣椒酱也有兴趣,便折中读起了《爱》。跳过读者的高度评价(所选评价当然都是正面的,读了会有过高的期望,往往跟随着更大的失望),进入了小说第一章(brochure提供三章作为诱饵)。不知不觉中,三章读完了。第一个感觉:Vantage Point,如果你有看过这部电影,应该知道其特点是以不同人的角度讲述同样的故事,《爱》一书三章写了三个不同的人的故事,看似毫无联系,不过据我猜测,加上后来读到的读者的评价,应该有着紧密的关系。这样的写作方式我喜欢。另外,我尤其喜欢第一章。一个孤独老人的故事,他的生活让我可怜,他对爱的执著让我感动。作者平淡而深刻的语言,把人的心理写的活灵活现,让我无限感慨,好书。
于是,《围城》中的各位还没好好聊聊,就想去找《爱》中的那位老人了。唉!死性不该。
快事之三, 写了“好”文字。哈哈,这个我不得不用引号。在我找到和发现好文字后,便在图书馆攻克ALS这个难关。经过一下午的努力,我终于把一篇读来不堪入目的初稿,修饰到可以拿出来见人。这就是我所谓的“好”文字。你先别笑,要知道星期五要peer revision时,我是多么的痛苦。自己的初稿简直就是小学生的作文,因为我只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写出想法,没有考虑语言、词汇,更不要说academic writing了。在“shift+F7"、字典以及一下午的全神贯注三大力量的共同协作下,我终于完成了。读起来还真的有点“acamedic”,真是快事中的快事。